跑酷董事局> 正文

鄭州專項治理校外培訓機構 違規(guī)者立即停辦整改!

時間: 2018-06-28 10:48:54 來源: 河南商報

鄭州重拳治理校外培訓機構,違規(guī)者立即停辦整改!

為減輕中小學生過重課外負擔,進一步規(guī)范鄭州市面向中小學生舉辦的非學歷文化教育類培訓機構。

鄭州市教育局、鄭州市民政局、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、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將聯(lián)合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。

6月27日,四部門聯(lián)合下發(fā)《鄭州市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實施方案》,正式啟動專項治理行動。

目標:規(guī)范校外培訓,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

據了解,在專項治理工作中,要迅速解決校外培訓市場安全隱患明顯、群眾反響強烈、無證辦學、隨意辦學問題和中小學校、教師增加學生課外負擔的不良行為,注重培養(yǎng)典型,以點帶面,全面推進。

《實施方案》要求,要規(guī)范中小學生校外培訓行為,減輕中小學生的課外負擔和家庭投入的時間和經濟負擔。與此同時,發(fā)揮家庭教育的積極作用,為學生的快樂成長營造良好氛圍。

規(guī)范中小學辦學行為,杜絕在職在編教師參與校外培訓機構組織的培訓活動,杜絕培訓結果與升學掛鉤。

督促中小學校外培訓機構依法依規(guī)提供培訓服務,防止校外培訓干擾素質教育進程,防止助長不當競爭歪風。促進校外培訓機構有序健康發(fā)展,成為國民教育體系的有益補充。

多項要求給校外培訓機構“立規(guī)矩”

四部門在《實施方案》中要求,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校外培訓機構要立即停辦整改。

未取得辦學許可證和營業(yè)執(zhí)照,但具備辦理證照條件的校外培訓機構,要依法依規(guī)辦理相關證照。不符合辦理證照條件的,將被責令停止辦學并妥善處置。雖然領取了營業(yè)執(zhí)照,但尚未取得辦學許可證的校外培訓機構,具備辦證條件的,盡快辦理辦學許可證;不具備辦證條件的,只能在經營(業(yè)務)范圍內開展業(yè)務,不得再舉辦面向中小學生的培訓。

四部門在聯(lián)合治理行動中,將堅決糾正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學科類培訓(主要指語文、數(shù)學等)出現(xiàn)的“超綱教學”“提前教學”“強化應試”等不良行為。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學科類培訓的班次、內容、招生對象、上課時間等要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進行審核備案并向社會公布。

同時,嚴禁校外培訓機構組織中小學生等級考試及競賽,堅決查處將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結果與中小學校招生入學掛鉤的行為,并依法追究有關學校、培訓機構和相關人員責任。

依法從嚴治教,堅決查處一些中小學校不遵守教學計劃、“非零起點教學”等行為,嚴厲追究校長和有關教師的責任; 堅決查處中小學教師課上不講課后到校外培訓機構講,并誘導或逼迫學生參加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等行為,一經查實,依法依規(guī)嚴肅處理,直至取消教師資格。

加強對社會上面向基礎教育領域競賽、評比、表彰等管理。推進招生制度改革,加強學校管理,推進學校課程改革,提升學校教育教學質量和服務水平,消除社會對校外培訓機構的需求。

規(guī)范面向基礎教育領域開展的競賽、掛牌、命名及表彰等活動。完善課后服務制度,深化教育教學改革。

時間表:2018年底完成集中整改

根據四部門聯(lián)合下發(fā)的實施方案要求,第一階段的排查摸底在2018年6月底前完成。 第二階段是集中整改,要求在2018年底前完成。

各縣(市、區(qū))在摸清底數(shù)和數(shù)據分析的基礎上,對存在問題的校外培訓機構全面整改,應辦理證照的依法依規(guī)辦理,應停止相關業(yè)務的停止相關業(yè)務,應吊銷證照的堅決吊銷證照;

對無照經營及存在安全隱患的堅決取締;建立無不良行為校外培訓機構《白名單》,建立有安全隱患、無資質和有不良行為的校外培訓機構《黑名單》,向社會公開,接受社會監(jiān)督。

第三階段將進行專項督促和檢查,預計在2019年6月底前完成。

鄭州市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聯(lián)合工作組將對縣(市、區(qū))開展專項督查,對推進不力、進展緩慢的進行通報,對措施扎實、落實到位、效果良好的典型經驗進行宣傳推廣。記者 訾利利

(首席編輯 徐馳 編輯 高予妍)

關鍵詞: 違規(guī)者 鄭州 重拳

責任編輯:QL0009

為你推薦

關于我們| 聯(lián)系我們| 投稿合作| 法律聲明| 廣告投放

版權所有 © 2020 跑酷財經網

所載文章、數(shù)據僅供參考,使用前務請仔細閱讀網站聲明。本站不作任何非法律允許范圍內服務!

聯(lián)系我們:315 541 185@qq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