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快遞柜收費不能損害知情同意權

時間: 2018-09-19 16:32:52 來源: 北京晨報

強行將快遞入柜,且讓消費者為快遞柜收費埋單的行為,損害了消費者的知情同意權。最明智的做法是,讓消費者在寄件過程中,可以選擇配送方式,在訂單中標注是否可接受入柜或代收服務,而快遞員應遵守行業(yè)規(guī)范,電話確認收件人是否方便親自接收。

快遞柜的出現(xiàn)提供了末端配送的便利,在前期廣泛布點、免費推廣培育大眾使用習慣后,企業(yè)也開始探索盈利模式。近日,有消費者反映,自家樓下一直免費的快遞柜突然開始收取費用,但誰來付費卻是由快遞員來決定,快遞員可以選擇自己付費或由收件人付費,但往往是消費者被迫“買單”。對此,消費者表示了不滿,快遞員同時也強調(diào)了自己的苦衷。(9月18日《北京商報》)

開啟收費模式是快遞實際運營的必然結果。但是,到底應該由誰來為收費的快遞柜埋單,才是公平合理的?

顯然不應該由購物的消費者埋單。今年5月正式實施的《快遞暫行條例》第二十五條規(guī)定,“經(jīng)營快遞業(yè)務的企業(yè)應當將快件投遞到約定的收件地址、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,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當面驗收。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權當面驗收。”這一規(guī)定,直指快遞員不經(jīng)允許就將快遞放在快遞柜和代收點的行為。相關法規(guī)要求快遞入戶,快遞員做不到快遞入戶,將快遞直接扔進快遞柜,便涉嫌違規(guī),要求消費者為收費的快遞柜埋單,顯然說不過去。

由此來看,快遞柜收費該由快遞員埋單?未必??爝f員在可以選擇自己付費或由收件人付費的情況下,基本沒人選擇自己付費。

說來說去,消費者和快遞員都不應是快遞柜費用的承擔者。快遞企業(yè)如果不能通過增加人手、減少派件量、增加快遞員收入等措施,來保障快遞入戶,讓消費者享受到更好的服務體驗,它們就理應承擔這部分生產(chǎn)經(jīng)營成本。何況,布局快遞柜換來的市場份額價值,遠大于其能否帶來微薄的利潤,末端網(wǎng)點的建設,在很大程度上能提升配送效率。換言之,從長遠來看,布局快遞柜有一定的戰(zhàn)略意義,鼠目寸光的收費或許會讓消費者用腳投票。

強行將快遞入柜,且讓消費者為快遞柜收費埋單的行為,損害了消費者的知情同意權。最明智的做法是,讓消費者在寄件過程中,可以選擇配送方式,在訂單中標注是否可接受入柜或代收服務,而快遞員應遵守行業(yè)規(guī)范,電話確認收件人是否方便親自接收。

關鍵詞: 快遞柜 收費

責任編輯:QL000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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