航發(fā)控制: 獨立董事對第九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每日速遞

時間: 2023-04-25 17:11:45 來源: 證券之星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中國航發(fā)動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

    獨立董事對第九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相關事項


(資料圖)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的獨立意見

  根據中國證監(jiān)會《上市公司獨立董事規(guī)則》《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(guī)則》《深

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(jiān)管指引第 1 號—主板上市公司規(guī)范運作》的要求和《公

司章程》的有關規(guī)定,我們作為中國航發(fā)動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的獨立董事,對公司

第九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的相關議案進行了認真審議,基于獨立判斷立場,發(fā)

表獨立意見如下:

  一、關于提名李曉旻為公司第九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候選人的獨立意見

  經審查,我們認為:公司本次董事會提名非獨立董事的程序符合《公司法》《公

司章程》等相關要求,我們對本次提名的李曉旻先生的個人履歷、專業(yè)能力等情況進

行了審閱,不存在《公司法》規(guī)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的情形,不存在被中國證監(jiān)會

確定為市場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況,亦不是失信被執(zhí)行人,也未曾受到中國證監(jiān)會

和證券交易所的處罰或懲戒,具備擔任上市公司非獨立董事的任職資格和能力。本次

提名不存在損害股東合法權益的情形,同意將本議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。

  二、關于聘任張曉冬為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獨立意見

  經審查,我們認為:公司董事會本次聘任的副總經理張曉冬先生具備與其行使職

權相適應的教育背景、任職經歷、專業(yè)素質和職業(yè)操守,不存在《公司法》規(guī)定的不

得擔任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,不存在被中國證監(jiān)會確定為市場禁入者且尚未解除

的情況,亦不是失信被執(zhí)行人,也未曾受到中國證監(jiān)會和證券交易所的處罰或懲戒,

具備擔任上市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和能力。本次會議聘任高級管理人員的提

名、聘任程序均符合《公司法》和《公司章程》有關規(guī)定。

  我們一致同意聘任張曉冬先生為公司副總經理。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獨立董事:趙嵩正、蔡永民、由立明、邸雪筠、錄大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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責任編輯:QL000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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